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陈利厚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咨询

上海 11-23 14:05  悬赏 0  发布者:lxh778……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妻子经人介绍2个月后于今年5月4日结婚,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后怀孕检查胎儿情况不好,回老家养胎,后又发信息说检查胎儿是好的,但是两天后又说胎儿不好将胎儿打掉了,此时距怀孕也就一个多月。由于婚后经常争吵感情破裂,现我起诉离婚,法院已经受理并且开庭,后法院又说女方妊娠结束未到半年要驳回起诉。我想问,我们起诉的时候难道法院没有责任义务了解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么再立案么?现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已经立案受理并且开庭,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延期宣判,不再重新起诉和开庭,等女方妊娠满了六个月后直接宣判!
问题补充:
现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已经立案受理并且开庭,事实的情况法院已经了解清楚,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延期宣判,简化流程不再重新起诉和开庭,等女方妊娠结束满了六个月后直接宣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3 14:38
法院驳回起诉是正确的
回复时间: 2015-11-23 15:30
你可以先撤诉,六个月后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5-11-23 17:30
立案仅需要审查形式上符合即可,只要有明确的原被告,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即可,至于实体问题,不做审查;所以法院的做法是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上海黄浦区
浙江杭州
广西来宾
江苏苏州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5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734
安徽 合肥
人气:284212
陕西 西安
人气:584307
四川 成都
人气:69266
福建 厦门
人气:1248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