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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8月17日入职新公司,由于本人生理期较特殊为三个月一期

广西-梧州 11-23 19: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于2015年8月17日入职新公司,由于本人生理期较特殊为三个月一期,到十月份才发现已怀孕差不多有五个月(已入职二个月),其间试用期己过并签了劳动合同,现公司多次要求我自动辞职补我一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入职时未要求身体检查且并未及时帮我购买保险经后协商从十一月份买起,我如现辞职生育保险金还能领取吗?不同意辞职我该怎么做?急啊,公司要求马上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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