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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

北京-朝阳区 11-24 18:53  悬赏 0  发布者:jzqx20…… 给我留言  回答:(5)
民事案原告因法院与被告无法正常联系、被告拒绝亲自接收相关法律文书,申请延长举证期限,请问原告的申请理由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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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24 19:02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回复时间: 2015-11-24 19:03
由法官确定举证期限
回复时间: 2015-11-24 19:10
你好,咨询承办法官
回复时间: 2015-11-24 20:00
你好,由承办案件的法官决定
回复时间: 2015-11-24 21:09
已经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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