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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河南-三门峡 07-17 20:56  悬赏 10  发布者:unO7499 回答:(5)
请输入问题标题我们去年分的家,兄弟两个,老大分的老宅基地共12间房,老二分的街上门面房三间,当时因考虑到街上房子贵,老二给老大拿了2万元补偿金,当事人,兄弟二人及其妻子、中间人、二人的父亲都签字认可。一年后,老大反悔想要街上的房子。老人因不想伤和气,想重新分家,如果老二不想重新分,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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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7 20:57
已经签订了分家协议,发生了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1-07-17 21:00
你好,既然你们已经分好家了,当时都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的效力。一般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要看具体的分家协议,最带好分家单找专业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7-17 21:01
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1-07-17 21:03
分家的协议是自愿平等、协商而成,符合法律规定,能得到法律支持。
回复时间: 2011-07-17 22:31
签订了分家协议,发生了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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