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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退还

吉林-吉林 07-18 13:22  悬赏 15  发布者:wFW5952 回答:(4)
我是一名教育机构的老师,在2010年9月到2010年12月因工作表现良好,被公司评为优秀老师,奖金800元,但在领奖金时要签订一份协议书,必须为公司再服务多一年,如果不能,就得退还奖金。2011年7月,我的合约满,不想再续签,我需要归还那800元的奖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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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18 13:35
这协议是有点不对劲,但是签了还是要负责任的,毕竟签这协议没有违法。
回复时间: 2011-07-18 14:09
无需退还。
回复时间: 2011-07-18 16:13
如没有签协议可以不用退800元。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因此不能附条件的限制支付工资。但如果你签了协议表明你同意了。
回复时间: 2011-07-18 22:24
毕长明律师解答:
1、退还奖金,视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
2、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一种是服务期未满,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二种是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3、你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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