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农房拆迁补偿

江苏-苏州 07-19 17:12  悬赏 0  发布者:zhangm……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江苏太仓璜泾镇农村的,因太仓建疏港高速公路,本本村取土,本村5个村民小组农房都得拆迁,去年5月份对本人的房屋进行了评估,2004年造的砖混楼房每平方米的基本单价为:599.06元,每使用一年扣除2%;砖混平房每平方米基本单价为:464.57元,每使用一年扣除2.5%.这样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太远,折旧也太多了.拆迁费重建新房连原来的一半平方的土建都不够,这样的评估合理吗?符合中央有关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的精神吗?希望能提供解剖的办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9 19:22
明显不合理,现在是统一规定按市场价拆迁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1-07-19 19:42
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反映或者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20 14:01
如果与市场价格差距太远,补偿明显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权。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1-07-20 22:54
农村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有差距的,农村房屋的拆迁除了给予房屋补偿外还需要给被拆迁人重新安置宅基地,所以房屋补偿是按照成本重置价计算的,这样的价格也会低于市场商品楼的价格
回复时间: 2011-07-21 14:15
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4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98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40
山东 菏泽
人气:2181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75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