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陈皓元  牟金海  章泽龙  
该问题已关闭

多变的骗人术

山西 08-15 14:22  悬赏 20  发布者:流沙 给我留言  回答:(4)
当不法分子借银行名义得知你的身份证号及你的真实姓名以后,他们能利用这些从事非法活动吗?或对你的财产构成威胁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15 18:17
存在法律风险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cn/
回复时间: 2009-08-16 07:55
有威胁
回复时间: 2009-08-16 18:00
有威胁,所以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罪名: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09-08-17 18:20
太原李律师:13623416473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4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40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58
辽宁 大连
人气:11490
重庆 沙坪坝
人气:4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