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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继承问题

陕西-汉中 11-29 22:14  悬赏 20  发布者:foy10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购买商品房一套,前期有按揭贷款,大约在13年已经还清,同时2015年7月拿到了房产证,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和我母亲,因为房产购买时,是以我母亲的名字办理的按揭贷款。

2014年我母亲因病去世,父亲要求把房产证转到我名下,15年7月,咨询过当地公证处工作人员和税务局的人员,说要提供继承公证书或赠与公证,而且要缴纳非常高的公证费和契税。

刚刚,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公告,内容如下: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化纳税人办税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自2015年7月起,在办理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等公证材料。

那么请问,我现在的情况,应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到什么部门,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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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30 10:56
不必办赠与公证,但要做亲属关系公证以办免税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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