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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 岳母在公址处办了房产遗产遗嘱公证 岳父如在岳母前去世他的房产由岳毋继承

上海 11-30 01: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岳父 岳母在公址处办了房产遗产遗嘱公证 岳父如在岳母前去世他的房产由岳毋继承。岳母如在岳父前去世岳毋房产由岳父继承   俩  人相继去世
去世房产归大女儿 继承一切后事 由大女儿操办 現岳父於去年11月去世  岳父生前的遗嘱是否有效 他的房产是否能推反  现在岳母想修改遗嘱她能修改那部份遗嘱  这房屋老动迁分房分房调配单是三个人名外公外婆 外孙但是产征没外孙名因当時未滿16足岁父亲遗嘱给大女儿大女儿能否把他得到的名下的房产直接给儿子(外孙)或者说岳母俢改遗嘱她给外孙那部份能否直接赠与给他。求助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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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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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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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30 10:53
有效,他的遗产按其所立遗嘱继承。
岳母可别立遗嘱处分她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5-11-30 09:27
你好,公证遗嘱是有效的,一般不可随意修改,尤其是有一方死亡,遗嘱已经开始执行了,如需帮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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