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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私下订立赠与条件,是否有效呢?

 07-21 10:02  悬赏 0  发布者:apig33……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朝阳 回答:(6)
就是在子女婚后,父母赠送给子女房产,但是只是想赠给自己的子女,而不包括子女的配偶。但是还不想明说。如果留下一分书面的意识表达,这个书面文件是否有效呢?如果这个书面文件经过公证了,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假如真的某一天,子女离婚,这个书面文件,是否能表明这个房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呢?
这样的做法,是否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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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1日 10时07分
可以的,但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比如赠与协议或公证。
追问:

关键是这个事情,当时并不想让子女的配偶知道。只是用来以防万一的证据。是否可以对子女配偶隐瞒这个事情呢?

回答:

是的,可以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1 10:19
婚后受赠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父母在赠与时明确赠与一方,可以认定为赠与一方,他方无权要求,最好经过公证比较好一点。
回复时间: 2011-07-21 10:20
可以的,但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最好去公证。
回复时间: 2011-07-21 10:32
最好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去公证处做好公证。其实很多夫妻关系不和都是由这种行为引起的,建议三思。
回复时间: 2011-07-21 10:46
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1-07-21 13:10
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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