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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山东-青岛 11-30 14:07  悬赏 0  发布者:刘升丹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子。婚后才办理的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时候夫妻双方到场办理的房产证,房产名字是男方。备注是共同共有。。请问这种情况离婚的时候算是共同财产吗?女方会分到房产的一半吗?有什么办法能不让女方得到这一半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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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30 14:14
就你所述来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追问:

胡律师感谢你回复。。那男方婚前付的首付贷款也自己还的。婚后虽然是加上女方名字。。男方有什么办法可以起诉不给女方分割一半吗?

回复时间: 2015-11-30 14:20
共同共有
追问:

那男方婚前付的首付贷款也自己还的。婚后虽然是加上女方名字。。男方有什么办法可以起诉不给女方分割一半吗

回答: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追问:

也就是说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房产证上事共同共有就必须分割给女方一半!

回答:

按法律规定办

回复时间: 2015-11-30 15:08
要看房产证上的具体情况。一般加名是最好的方法。
回复时间: 2015-12-01 08:30
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是会依法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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