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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江苏-无锡 07-22 10:41  悬赏 25  发布者:深思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于2007-06-21结婚登记,于2011-01-30离婚登记。在婚姻期间我前妻有一套房产登记为她的名字,登记日期2008年3月。房产面积为603m2,商业用房,用途为宾馆。于2011年1月被她和她父亲将此房产转卖给另外一个人。当时卖掉1180万元人民币(按当地房价当时价值1100万元左右)。请问我现在去起诉能否胜诉?另外现在我前妻名下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在离婚前她父亲帮她全部转移了),那笔钱当时我一份也没有得到,如果胜诉在执行上是否有困难?我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哪位律师可以帮我胜诉并通过各种渠道可以让她或她父亲拿出这笔共同财产并合理实际分割这笔财产我可以按得到财产的比例支付律师费。(我的想法我就是胜诉了法院执行她的上面我还是得不到那笔财产,是否有办法让她父亲拿出那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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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2 10:36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此事
追问:

因为我是考虑到此事我必须100%成功我才会去做。一旦不成功我今后可能会遭到别人笑话的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06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存款及在该期间购买的房产等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按共同财产处里。你们离婚时是否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进行分配作出约定,为什对该财产没有做出处理?如果,你的前妻对此房产有所隐瞒,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你的权利,诉讼是存在风险的,如要维权你可以委托律师经行处理。
追问:

她是这个房产的第一直接登记人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10
委托律师办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23
你好。1、根据你讲的情况,要看该房屋资金来源,如果不能确定来源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其他特殊情形的话,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拥有。
     2、如果你确实不知情,现在才知道该财产的状况,是完全可以主张重新分割的;
     3、至于最终执行的问题,如果能查到他们的财产或者财产的线索就有执行的可能;
     4、本案时间比较久,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或者知道你处理相关事宜,选择最合适的方式,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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