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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后补借条的问题

山东-烟台 07-22 13:23  悬赏 0  发布者:解读密码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妻子在2010年9月买一处商品房,当时给父母要了10万元,用于付首付。今年(2011)我们补写了借条,因记不清父母去年把钱给我们的日期。借条是这样写的“我(姓名)和妻子(姓名)于2010年买房,借我(父母)钱拾万元整。借款人是我和妻子共同的签名,日期是我们补写借条的时间”请问这个借条具备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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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2 17:26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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