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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能够让女方的权利得到最大保障?

湖南-张家界 12-01 22:07  悬赏 20  发布者:darlin…… 给我留言  回答:(0)
男方(甲方,70岁,退休职工,月退休金1800元左右)和女方(乙方,54岁,无业,无收入)在同居若干年后,于8年前登记结婚,结婚时,双方并无房产,后来,在甲方的女儿(与前妻的女儿)帮助下,由甲方单独出资购买了一套面积约50平方的二手房,但甲方是否有独立出资的证明不太清楚。2015年,现居住的这套房子因政府危房改造,得以拆除,政府为每户危房改造的家庭向承包商补贴2万元,而住户要取得新房子(平价房),则还需由住户向承包商支付6万元。目前,甲乙双方的婚姻感情频临破裂,故双方都想把此套平价房归于自己名下。承包商表示,在统一办理新的平价房的房产证时,将会以谁签合同谁出资就在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为原则。甲方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表示会给乙方一个满意的答复,并且表示若是没有钱购买这套平价房,就把这个平价房指标卖出去,直接变成现金,考虑到甲方自己年纪大,乙方这些年照顾他的份上,会把这笔钱的大部分给乙方,由乙方自行保管,作为甲方去世之后乙方的养老金(甲方在做如上表示时,皆有邻居在场)。但是,实际上,甲方并未如此做,而是私自在筹钱支付这6万元给承包商,并且危房改造合同在签订时,也没有让乙方知晓。乙方后来从其他途径知道了这件事,担心以后甲方去世后,将房子作为遗产让其与前妻的女儿继承,以致于乙方自己没有安身立命之所,但因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存款,更没有文化,对此一筹莫展。故在此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请各位律师给点意见:
1、若是甲方瞒着乙方与承包商签订了改造合同,并支付了6万元,最终房产证上只有甲方的名字,乙方究竟能不能就这套平价房主张部分所有权?
2、若是甲方瞒着乙方,由甲方和前妻的女儿与承包商签订了改造合同,并支付了6万元,最终房产证上是甲方女儿的名字,乙方能不能就这套平价房主张部分所有权?
3、若是甲方和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乙方能够得到什么?如何能够保障乙方的最大利益?
4、假如乙方能够借得6万元房款,该如何操作,才能将平价房归于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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