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李仁红  
已解决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问题

 07-23 01:35  悬赏 10  发布者:程昱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保山 回答:(3)
请问我于7月14日下午6点20分发生交通事故,本人驾车当时车速40码!!行人横穿马路(跑步)在距人行横道20米处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前我已鸣笛示意、并刹车(行人在交警的询问中承认跑步横穿马路,并说只差一点就可以跑过去了)。经检查行人鼻骨骨折(医生建议保守治疗不需手术)+几处皮外伤!请问在此次事故中我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还有别人说现在以人为本!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一般都是机动车主要责任!!郁闷啊!这样的话我没事路上碰瓷玩算了,反正有人赔我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3日 09时50分
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并划分责任。按照责任比例处理就可以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最后说句如今这社会走路的是爹 开车的才是儿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3 09:29
你该负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3 13:45
你好,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浙江杭州
福建莆田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64
广西 柳州
人气:7072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45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585
辽宁 大连
人气:132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