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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时间,执行单位规定:不允许一同事在我的工作地方给电瓶车充电

上海 12-02 22: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上班时间,执行单位规定:不允许一同事在我的工作地方给电瓶车充电,遭到对方欧打,造成我头部缝了4针,脑震荡,报警后调解不成,派出所说我还手了,定为打架,现在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在我的催问下,派出所结论是罚我500元,对方拘留。我不明白,我一女生被男的连打头部两拳,本能反应还手去抓对方,对方拿起凳子打我头部,幸亏有另一同事阻拦,我才捡回一命,结果却被处罚,说成打架,不是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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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02 22:32
可向此派出所隶属的公安机关申诉。
追问:

我在上班时间,执行单位规定,不让一同事在我的工作地方给他的电瓶车充电,遭到对方殴打住院,现在3个月已经过去了,派出所说调解不成,对方不赔钱拘留5天。我一女生挨了打头顶缝了四针,一分赔偿也没有,单位说我们是纠纷,算我3个月病假,我该怎么办???

回答:

从你的陈述来看,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5-12-03 09:07
如果你的伤情严重的话,对方涉嫌刑事犯罪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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