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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问题

广东-惠州 12-03 10:13  悬赏 0  发布者:jeson2……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重的律师阁下:
    请问,小孩8岁,夫妻离婚,现共有房产一套(房产证目前各50%),男方打算将其名下50%留给小孩做保障,但考虑到现在过户到小孩名下,会造成一些麻烦(赠与未成年人,首先要交契税公证费,最严重的是将来某一天该房产要再出售,那么将要交恐怖的20%个税!)。所以决定换一种方式!现请问以下方式是否有效保障?
     约定小孩随女方生活,现将房产证改为女方90%,男方10%,然后离婚协议中规定房屋产权的一半归属小孩!待小孩18岁后再过户一半到小孩名下。当然期间也可能早已卖掉这房,但只要男女方都有份额,就需要双方才有权利卖,那这样是否同样能起到共同制约保护小孩吧???
     另外,如果这样操作的话,如果男方将来出现债务,法院强制查财产,那应该也只是这10%的权限吧?无权把整套也查没或者拍卖了吧?

万分感谢律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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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03 12:04
情况就五分钟,建议您到律所对面咨询律师了解
回复时间: 2015-12-07 14:02
说的很美妙。男女双方先谈妥再说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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