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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学徒工工伤赔偿

河北-廊坊 12-03 23:52  悬赏 0  发布者:zhangy……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我们家具厂有个木工学徒工上危险木工机器操作,断了左手除大拇指之外的4根手指,经医院治疗,小拇指接上了(可活动、可弯曲),食指从其他伤残手指截了一段接上了(可活动、但不可弯曲),中指、无名指伤得严重没接上;
请问这一般算几级伤残,我自己估算是8级,如果伤残级别确定了,就可根据规定算出陪多少个月工资;
现在的难点是该学徒工的工资怎么算?情况是这样的
该学徒工刚到工厂学徒半年,而且不是工厂直接雇佣的,工厂雇佣的是他师傅(学徒工的表哥),
该学徒工是工厂来向他表哥学手艺的;工厂劳动报酬也只和他师傅结算,他师傅私下再给该学徒工付报酬,
那该学徒工的赔偿工资怎么算,如果让师傅定工资的话他师傅跟他是亲戚关系那肯定往高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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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03 23:55
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5-12-04 08:58
你好,根据你的情形解答如下:
     一、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伤残等级为七级的标准: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依据你的描述,无名指、中指已经缺失,小拇指、食指存在功能障碍,符合18项的规定,也可能存在符合19项的规定,因此伤残等级可能会被鉴定为七级,具体以鉴定为准。
    二、工伤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以本人工资为依据,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以统筹地区平均工资计算,一般为你所在的市的平均工资。本人工资是指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三、在本案中,因工资非公司发放且公司可能也未购买工伤保险,你可以依据你们公司学徒工的工资水平或同岗位工资的80%来计算,也可以参照社保缴纳的基数进行计算。
    (对我的回答满意敬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追问或直接联系。)
回复时间: 2015-12-04 09:55
你好
    1、首先需要分析家具厂跟师傅以及学徒工之间的法律关系,我认为家具厂跟学徒工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家具厂跟师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这个应当是没有疑问的。
    而师傅跟学徒工之间,我认为应当属于雇佣关系,因为学徒工直接对师傅负责,学徒工受师傅管理,师傅直接支付给学徒工报酬,二者之间符合雇佣关系的构成要素,应当认定为雇佣关系。
    根据人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本案中,学徒工不受家具厂的管理,家具厂也不给学徒工支付报酬,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学徒工与家具厂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家具厂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但是需要注意,虽然家具厂与学徒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家具厂默认许可学徒工操作机器,而且家具厂的工人也未尽到注意保护义务,家具厂是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以及赔偿数额,比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以及赔偿数额都是要低的,这对家具厂更加有利。而且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赔偿金的数额不是根据学徒工的工资计算的,而是根据当地居民的人均收入计算的,不论学徒工的工资高或低,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数额都是恒定的。
    3、本案中,学徒工的双手缺失在30-40%之间,应当属于8级伤残,按照农村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金在6-7万之间。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我的补充: 2015-12-04 09:58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应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回复时间: 2015-12-04 16:40
1、如果工厂不知道,该学徒工在跟着表哥在工厂学徒,工厂没有责任,不用赔偿;2、如果工厂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学徒工在工厂跟着他表哥学徒,在工厂工作,不管谁给工资,给没有给工资,都和工厂存在着劳动关系,对于工伤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赔偿。3、我认为工厂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学徒工在工厂工作,发生工伤工厂应该赔偿,工资按照同工种的平均工资标准给与赔偿。
回复时间: 2015-12-05 13:19
建议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家具厂赔偿。
回复时间: 2015-12-06 09:14
您好!首先要证明这学徒工与家具厂之间属于劳动,然后进行工伤认定,再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最后才能确定赔偿项目与赔偿费用。劳动关系认定最关键,是第一步,否则后续相关赔偿无从谈起。若需具体咨询,可致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5-12-06 15:15
学徒年纪多大?
1,伤残估计是7,8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2,学徒不是工厂直接雇佣的,但最终责任可能会由工厂承担。
回复时间: 2015-12-07 22:07
该工人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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