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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中国,第一次寻求帮助

江西 07-25 11:10  悬赏 0  发布者:耶丽雅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个来自柬埔寨王国的女孩,去年我不远万里嫁到中国的江西省南昌市来,从我来到中国,我和我老公生活的都很开心,可是,从我的宝宝出生后,我们的生活就开心不起来了,因为我老公他是离过婚的男人,他和以前的老婆有两个小孩,法院判了一个给我老公,另一个判给了他前面的老婆,现在我生了宝宝,中国政府却要罚我们的钱,我想求助能够帮助我的中国好人,帮我问问中国政府:我一个外国的女孩要嫁给中国一个离婚的男人是不是就没有生育孩子的权利了?谁能告诉我?谁又能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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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25 11:35
生育权不仅是法律权利同时也是人类本身就享有的权利,但是在我国计划生育是一种国策同时也是法律,在自由与秩序冲突时,依我们国家现在经济状况,可以暂时会牺牲一点自由,不知这样解释你能明白否
回复时间: 2011-07-25 15:45
只能说你有生育权,但你老公已没有再生育一胎权。没有生育权的一方进行生育了就是非法生育。
中国是对生育进行管制的一个国家,既然选择了中国男人做老公,又居住在中国就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
当然,如果你和你老公选择在你所在国家生育小孩又符合你所在国的政策,那么,在你生育后再带到国内来就是合法的。
另外说法不是罚你钱,是让你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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