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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技校毕业生为什么不给分配

黑龙江-大庆 12-06 20:30  悬赏 0  发布者:gm7312……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93年技校毕业生,报考技校时与教育局签了毕业分配接收合同,毕业后档案一直在教育局保管,就是不分配工作。和我的情况一样的有几十人,我们父母都是教育系统工作的,期间都找过教育局领导,但就是不给不安排工作,各种理由推脱,直到现在20来年了,还没结果。但93年却安排了一批待业青年上班。信访给的答复就是不给安排工作,理由是“劳人培1983年45号文件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等问题的意见中的第二条  技工学校现行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是一种统包统配的制度,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和单位办学的积极性,必须改革。改革的原则和方向,是把无条件的统包统配改为有条件的统筹安排,按照国民经济的需要和“三结合”就业方针,择优分配。和劳陪字1989年20号文件关于技工学校深化改革的意见第五条技工学校毕业生除少数工种(专业)外,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为合同制工人或聘用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制度。毕业生被企事业单位录用后,
应按合同规定为单位服务,否则要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或培训单位缴纳培训费。培训费按
学生学习期间由企业或学校的实际支出计算。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毕业生,可进入当地劳
务市场通过“双向选择”就业。这个公正吗,“意见”并不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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