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陈利厚  吴健弘  刘海鹰  齐志龙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王律师,向您咨询一下,女方向男方要五万元彩礼,男方先那出2万给了女方

辽宁-丹东 12-07 09: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王律师,向您咨询一下,女方向男方要五万元彩礼,男方先那出2万给了女方,男方后来那不出那3万元,女就流产退婚,男方要那已经给的2万元,女方不给。男方能要回那2万元吗?帮助一下,谢谢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07 09:12
返还彩礼的三个条件为:1、未登记结婚的2、虽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的3、给一方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但从法律角度看,可以索要
回复时间: 2015-12-07 09:14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12-07 10:21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12-07 19:34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4191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29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14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47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39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