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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四个月,能否再要赡养费?

湖南-怀化 07-27 09:42  悬赏 10  发布者:NfL1451 回答:(3)
结婚十年,一直全职家庭主妇,因没有生育能力,身体不好,男方父母强制离婚,双方感情算好,但男方动摇,三月份还是办了离婚手续,我念及感情,虽然没有存款,只有生意上的几万块,当然还有债务,但我还是净身出户,当初承诺每月承担500元,直至到二万终止,但现男方马上再婚,我想他一次性支付,却以没钱为理由拖延,但一个空头承诺,在没有任何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如果男方仍不愿支付,我有条件要求赡养费吗?需要怎么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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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7 10:00
夫妻双方之间不是赡养费问题,但你可以主张赔偿请求。
回复时间: 2011-07-27 10:04
男方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但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就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7-27 10:08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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