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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跟房东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一个月租金是两千,押金押了四千。合

广东-广州 12-08 13:0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现跟房东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一个月租金是两千,押金押了四千。合同中说“如果出租方违约需要向承租方支付一万二作为补偿费(含押金)。如果承租方违约,需要向出租方支付八千元以及承租方所支付的四千押金不得取回作为甲方的补偿金”。请问这样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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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08 13:44
约定的就有效。
追问:

还没签,我总觉得不太合理。如果他违约就赔偿12000,包括4000押金。就等于违约金是8000,但是如果是我承租方违约就得赔偿8000,并且4000押金也拿不回来。等于他违约就赔八千,我违约就12000了。而且我认为违约金太高。我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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