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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27 20:33  悬赏 0  发布者:m³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2)
我在某合资单位工作已八年,以前实行的是计时工资,即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但从今年三月份起,单位单方面由计时改为计件,导致薪酬降低,且计件工资没有加班费,因此我决定辞职,请问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我之前的工资单只保存了一张今年一月份的,申请补偿金时该如何计算。另外,我对本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是否已备案存有疑议(相同工作岗位有的就是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我能通过何种渠道核实呢?
问题补充:
单位单方面将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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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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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7日 21时04分
单方变更工资计发方式的违法,向劳动局投诉。
如减少工资的,应要求补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7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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