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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陕西 07-27 21:06  悬赏 0  发布者:whl12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2004年从别人手里买了集体土地并带有别人名下的土地证,如何变更到我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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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7 21:14
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7-27 22:0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购买的是小产权房,该房产无法办理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无法过户,无法继承,无法公证,无法享受拆迁补偿的利益,当然你对房产的所有权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风险相当大;
    2,当然你们签订的购房协议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方违约时,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主要是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
    3,购买小产权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7-29 16:40
我是土地局法律顾问,对你的问题,得弄清几个问题。首先,土地证是农村的集体建设使用证(宅基证)?其次,你的身份问题,如果你是集体组织成员,同时是该土地证所在村的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证的条件,则过户到你名下问题不大。如果你是城镇居民,则该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根本无法过户到你名下,因集体土地的使用者只能是本集体组织成员。
如果想过户,如果在该土地上已建有房产,且很大的话,可以报个项目,申请将土地征为国有,这样可以过户到你名下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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