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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江苏-常州 07-27 22:20  悬赏 20  发布者:aVJ2014 回答:(3)
房子是婚前财产,是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婚后一年有一女儿,婚后四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双方协议在女儿十八岁时房子归女儿所有。女方每月出资300元抚养费,医疗费、学费对半分直到大学毕业。可是,离婚后三年期间女方并未出钱。现在男方又重新组建家庭需用此房。那么请问这个房子男方还能要回吗。男方父母有权利收回此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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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7 22:26
不能要回了
回复时间: 2011-07-28 08:21
可以要回去。
回复时间: 2011-07-28 09:57
协议离婚时,房产处理了吗,具体要看离婚协议,建议带相关资料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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