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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学生疯闹受伤赔偿问题

 12-09 09:40  悬赏 0  发布者:清风徐来20……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大连 回答:(19)
律师您好!11月26日午休时,我儿子(初二)班级两个同学,拿着木棍在疯闹,我儿子在看热闹的过程中,装在裤兜里的眼镜被其中一个同学的棍子打碎了。我儿子就过去推了那个孩子一下,质问他眼镜碎了怎么办?那个孩子也没客气,说“你敢打朕?”然后就拿着木棒向我儿子挥舞(那个孩子应该也不是真打),我儿子也捡来一根竹竿,横在胸前防卫,始终没有攻击对方,当对方拿着柜子朝我儿子头打下来时,我儿子抬起竹竿一挡,把对方的白眼球划出了一道口子,手术缝合,在家休息了10天,12月7日已拆线,总计花费2000元。目前,两家医院的结论是:由于体质的差异,有的人白眼球术后可能会留有疤痕,但也有的人就不会留疤,也不会留下其他的后遗症。但对方家长说,这个孩子以后不能潜水、当不了兵、坐不了飞机、戴不了隐形眼镜,还说寒假时准备带孩子去日本等地检查。昨天下午,双方家长和班主任一起协商赔偿问题,对方家长让我先说赔偿金额,他们坚决不说。而且还威胁我,如果给少了,他们就报案。请问律师,我于情于理,应该赔偿多少钱?谢谢您!!
问题补充:
12月9日:
真诚的谢谢各位律师朋友!祝大家幸福如意!!我刚刚把赔偿金额告诉老师了,请老师帮忙协商,目前还没有对方的答复,老师说,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是5万,哎。
12月10日:
律师好!1万元的赔偿金对方可能不接受,应该是要做司法鉴定了。可大夫说孩子的眼睛问题不大,矫正视力也还好,请问这样能构成伤残吗?十级伤残那么容易就达到吗?如果鉴定结果真的是伤残,那么赔偿金全部由我承担吗?对方不需要承担一部分吗?这些天每时每刻满脑子都是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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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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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12月09日 10时07分
你好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本案中,你孩子将对方孩子打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就赔偿的主体,建议你把学校拉进来,损失不能由你自己承担,学校也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4、关于赔偿的范围以及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5、本案中,由于对方是未成年人,所以,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孩子是住院治疗的话,还要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孩子构成残疾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
    医疗费数额根据孩子治疗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护理费根据孩子父母护理的天数,根据孩子父母的平均工资计算;交通费根据治疗期间对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一般以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火车票等单据计算,打车的费用一般不支持;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的天数,每天30-50元;残疾赔偿金,需要司法鉴定部门对孩子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确定赔偿数额。
    6、根据我的经验,如果孩子不构成残疾,也就赔偿几千块钱;如果构成残疾,赔偿数额就会很高了,即使伤残鉴定的最低等级也得5万多,建议你拿着孩子的病历,去当地的司法鉴定机关偷偷问一下,看会不会构成伤残,然后根据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还有,把学校也拉进来,学校一般也要承担责任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追问:

谢谢您!我明白了,如果没造成对方孩子伤残的话,那么赔偿的数额不会很高。目前,这个孩子的白眼球还在恢复期,有些红,但是眼底各方面目前看来都没有问题,最担心的是白眼球可能会留下疤痕,请问凭您的经验,这个可以定为伤残吗?如果进行伤残鉴定的话,只看那个孩子的病历就行了吗?那个大夫是他们联系的熟人,我担心病例有假,能否找第三方重新进行鉴定呢?

回答:

你好
根据鉴定标准以下条件会构成十级伤残(最低一级)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所以,就目前来看,是否构成伤残,要等伤愈之后测试孩子的视力,如果视力没有受损,那么就不会构成伤残;白眼球即使留下疤痕,如果不影响视力,一般不构成伤残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追问:

谢谢您!我想起什么问题,还会随时请教您,谢谢!

回答:

不客气。

追问:

您好!大中午的打扰您了。请问伤残鉴定机构在哪儿?法院有吗?拆线那天,那个孩子的矫正视力为0.8,这样会构成伤残吗?

回答:

1、找鉴定机构的话,直接百度搜索“当地地名+司法鉴定”就可以搜到,都是经政府批准的鉴定机构,法院自己不作鉴定内部不设鉴定机关。
2、具体是否会构成伤残,还是找鉴定机构询问一下比较准确,医学方面的问题,律师也拿不准。

追问:

您好,请问如果走司法程序,会不会在孩子的档案里记上一笔?如果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

回答:

放心吧,这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不会在孩子档案上记任何东西的,不影响孩子将来考学、考公务员等等的。

追问:

非常感谢,打扰您了!正在等对方的回复,煎熬中

回答:

不客气,既然出了事,勇敢面对就是了,该赔的就赔,不该赔的也不要怕对方。

追问:

律师您好!1万元的赔偿金对方可能不接受,应该是要做司法鉴定了。可大夫说孩子的眼睛问题不大,矫正视力也还好,请问这样能构成伤残吗?十级伤残那么容易就达到吗?如果鉴定结果真的是伤残,那么赔偿金全部由我承担吗?对方不需要承担一部分吗?学生意外险是否也可以承担一部分?如果走法律程序,我需要做哪些准备?是不是该请律师帮助办理?

回答:

你好
1、眼睛是非常重要的人体器官,相比肢体更加重要,也更容易构成伤残,但是如果视力没有明显下降,那么构成伤残的可能性也不大,要严格根据鉴定标准来鉴定。
2、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那么赔偿责任应当是由学校和你来共同承担,学校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学校投保有校方责任险,那么学校的责任会由保险公司承担。
3、如果走法律程序,建议你还是请律师来帮助,因为牵涉到的各方比较多,案情比较复杂。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大力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09 09:57
按实际损失赔偿。
追问:

谢谢您的答复!请问实际损失除了医药费之外,还包括哪些?(这个孩子没住院,但孩子家长一直没上班,在家陪着孩子)。我希望您能直接告诉我,赔偿对方多少钱比较合理?

回复时间: 2015-12-09 10:04
以对方实际损失赔偿为限。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赔偿项目: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需要护理的有护理费等。
追问:

律师您好!目前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私家车,家离医院5公里;营养费和护理费最多需要多少钱?麻烦您给我一个总数,让我参考一下,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最好了,如果对方就是得寸进尺,那时候再走法律程序吧。谢谢您的答复

回答: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你可以参考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赔偿即可,如果差别太大,协商不成,直接让对方去地法院。另外,学校如果存在管理过失,一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是你一个人承担,但主要责任是估计少不了的。

追问:

您好!请问我儿子在防卫过程中伤了对方,我们算是主要责任吗?

回答:

这个算不上什么防卫

追问:

谢谢您!

回答:

不用谢采纳本人的回答即可。

回复时间: 2015-12-09 10:05
这是要由学生双方共同来承担的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0:41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0:43
学校有一定的过错,应当适当作出赔偿。。。。。。。。。。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0:43
您好,让对方去做伤残鉴定,按照伤残鉴定标准赔偿。
对于赔偿费,要包括护理人也就是其妈妈的误工费、具体误工标准需要对方出具误工证明,和工资证明,耽误几天就赔偿几天。
营养费,比较少按照当地医院标准,护理也是当地标准。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0:44
以对方实际损失赔偿为限。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赔偿项目: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需要护理的有护理费等。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1:12
这个事情属于民事纠纷,他们报案也没有关系。
对于金额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到底赔偿多少,要结合实际来算。凡是因这事情产生的合理费用,都要支付。对于不合理的可以拒绝。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1:16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校期间,如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2:05
你好,老乡!
首先,适用侵权责任法40条的前题,也就是学校是否应承担补充责任,看学校对管理有无过错,因为事情发生在午休时,又是初二学生,个人观点学校不应当承担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理论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其次,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本案应有实际侵权者监护人承担责任。那么你孩子造成他人伤害,要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分析过错对方孩子存在一定过错,你孩子是捡来一根竹竿,横在胸前防卫,始终没有攻击对方,当对方拿着柜子朝你孩子头打下来时,你孩子抬起竹竿一挡,把对方的白眼球划出了一道口子,这些能证明对方有过错。
最后,通过以上分析,你承担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一部分,如果在临床体征平稳后,经过鉴定,不构成低视力,那么就不构成伤残疾,这也没有伤残补助费。所以,你可以告知对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另外,对方是否报案这也是民事纠纷,你不用担心。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追问:

谢谢您!

回答:

不用客气。

回复时间: 2015-12-09 12:19
1、学校学生如果有保险,应该先由保险赔付,不足的各方分担赔偿损失;2、学校有管理不当之嫌,没有教育和制止学生打闹,应该承担10-30%的赔偿责任;3、对方打闹引起纠纷有过错应该自己承担30%的赔偿责任,你们应该承担主要责任40-60%的赔偿;4、不构成伤残,一般损伤应该赔偿治疗费用2000,其家长的误工费10天左右,交通费打车实报实销,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都不需要;所以损失不超过3000元,你们承担1-2千元就是合理合法的;他们不满足就走法律程序;5、不怕他们报案,未成年学生打闹没有伤害故意没有严重后果,警察不会管,管也就是批评教育,调解民事赔偿,调解不成他们就不管了,对方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合理合法的处理的。
追问:

谢谢您!

回答:

不用客气,还有咨询,可以随时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5-12-09 12:33
对方也有过错,你不要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也是赔偿实际损失,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2:46
首先,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其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如果校方未尽其责任,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过错责任。第二,孩子致人伤害,法定代理人应承担替代责任。第三,关于赔偿数额,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未成年人没有误工费,如果够残,有相应伤残赔偿资金。但要经过鉴定,是否构成功能性障碍。建议如果不能调节,就让对方诉讼吧,可以把学校拉进来承担责任,学校要进行尽责的举证,举证不能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在过错程度上,两个孩子也是有区分的,你的孩子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其次,对方家长要求赔偿的项目也是需要证据的,没有票据的钱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2:58
你好 综合你提出的材料 一般在3000元左右 对方如果不服 建议对方走司法程序
追问:

正在等待对方的答复,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3:33
这种事情双方都有过错承担,采纳请好评
追问:

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13:50
既然打算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就不存在应该赔偿多少的问题,因为对于赔偿数额都得双方同意才行。建议参考:医疗费+加必要的营养费+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追问:

律师您好!如果我不来咨询的话,这个赔偿金额,我心里一点数都没有,总不能对方要多少我就给多少,刚才听老师说,对方的要求是5万,我觉得对方太过分了

回答:

既然对方有数额,你就在对方提出数额的基础上还个价,这种情况,其实与商场买东西一个道理。但如果双方不能就数额达成一致,那最后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追问:

嗯,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5-12-09 21:3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应当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2-10 09:43
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5.8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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