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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父亲刚退休半年病故,自己支付的社保金是否可取回?

上海 07-28 09:41  悬赏 0  发布者:eric21……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亲是49年出生,工作将近40年,从92年开始交4金。退休才半年病故,请问之前4金中自己缴纳的部分可否一次性向有关机构收回?打过021-62748577社保电话,说让打12333,可这个是劳动保障局电话啊,而且100年打过去都说忙线就自动挂断了,所以只有请教有关法律专家了,在此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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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8 10:30
退休员工去世后,其相应的社保金转化为可继承的财产,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一次性获得相应的继承额。
具体手续和相关证件可当面向劳动保障局咨询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7-28 11:37
向劳动保障局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7-28 15:05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款,可以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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