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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 07-28 10:42  悬赏 20  发布者:ace3580 回答:(3)
在2011年新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十级的工伤,两个一次性的赔偿金中具体是得到多少个月的赔偿?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补助偿金是一样的吗?十级的伤残能同时申请三个一次性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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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8 10:58
十级伤残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为: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该数额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伤残等级的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2、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1项待遇无论在职与否,均享有;第2项的两个一次性补助金有适用的前提条件,即合同期满终止或离职。
回复时间: 2011-07-28 11:1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28 12:28
你好:
    1、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9条的规定,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6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要和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时才会支付,上海的标准为为两者一起,相当于5个月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3、上述工资的标准为负伤前一个月的缴费工资,如果该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月平均工资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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