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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申请离婚

广东-深圳 07-28 14:10  悬赏 5  发布者:twJ5760 回答:(11)
我和老公2010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5月领结婚证,2010年6月怀孕,2011年3月孩子出生,由于老公疑心病很重,但凡男人打来电话(都是工作上的同事或者同行打来咨询)、发来信息(节日祝福短信),都会和我吵架,在我怀孕期间已经吵过无数次了,产后变本加厉,跟我去上班,跟我出去跑税局跑银行,仿佛我随时抓住一个时间做出轨的事,现在我和他分居快二个月了,他经常发信息来骂我,身心疲惫,所以,想单方面申请离婚,请问我现在能申请到离婚吗?我和他没有共同财产,女儿申请归我抚养,不需要他承担女儿的生活费,每月准许他探访女儿一次。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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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28 14:29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81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28 20:15
1、你可以申请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3、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1-07-29 10:25
离婚自由, 你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7-28 14:12
离婚自由,你随时可以起诉离婚,具体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由法院来裁决。
回复时间: 2011-07-28 14:15
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7-28 14:17
你好,如果你们协议离婚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他同意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1-07-28 15:01
你好,你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你们婚后各自的收入,除有婚前协议另行约定外,都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分割;孩子未满2周岁的,作为母亲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7-28 15:05
如果感情破裂,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7-28 15:34
您好,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
1.离婚有2种,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均可;
2.双方都同意的,可以回户口地办协议离婚;
3.双方都同意,但因为各种原因,不想回老家办理的,外地人在深圳居住满1年的,也可以在深圳办理速裁,很快的。
4.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想离婚,则可诉讼离婚,
5.对于孩子的问题,双方都可以争取,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的。
6.婚后财产一般是均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先准备好,在整个案件中就不会处于被动地位,不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对自己的权益的维护才更为有利。

我们代理过很多这样的案件案件,
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里详细咨询。(吕助理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7-28 15:51
首先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类似的情形我也接触过。离婚前希望你三思而后行,鉴于你们婚前认识时间并不长,感情基础并不是很牢固,如果你现在坚持要走这一步,应该是有较大希望的。但是你要考虑以后的孩子抚养问题,一个人抚养孩子,不像你想想的那么容易的。
回复时间: 2011-07-29 07:29
可以起诉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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