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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如何追讨?

 07-29 11:06  悬赏 0  发布者:liu168……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1)
一男子在10年的时候,借了我的钱,总数是3000元,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到现在都未归还,在这之间,零零碎碎的还过几百元,但现在不接我的电话,我也找不到其本人。但我知道他家里人的电话及住址。
当时我们有写一份借据,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请问如果现在我要怎么做,才能更好的要回这些钱及物?谢谢,如果要起诉的,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其中的费用标准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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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9日 11时40分
请问在这10年之间你是否有向对方追索,最后一次追索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规定债权债务的追诉时效是2年。
向法院起诉,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等,诉讼费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及相关收费标准而定的。
追问:

谢谢,这份借据是2010年1月10日签定的,我最后一次追索的时候是2011年3月份,因当时说其有经济困难,承诺于6月底清完,后来在6月份的时候又说7月底还,但现在连电话都不接了,我也找不见其本人。
起诉状要如何写,证据就只有当时写的那份欠条了。
谢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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