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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仓库,解除合约

江苏-泰州 12-11 21:53  悬赏 0  发布者:天海农庄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乙方合约上注明:该仓库需按照国家标准仓库配置消防设施,但甲方仅仅安装了消防管道,消防用水,消防水带,水枪等,甲方并没有取得消防许可证,乙方的要求是不是等同于要求甲方取得消防许可证才算不违约?(注明:此仓库只是一个1300平方的一层仓库,里面有4个消防箱及其他配套设施,乙方只是在里面放一些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等)

二.乙方在合约上二次注明:(1)合同期间,乙方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若需要解除本租赁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解除。(2)租赁协议确定的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协议的,乙方需支付一万违约金给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除外)。

关于问题一,甲方是否有违约责任? 关于问题二,如果问题一甲方无违约责任,乙方可否行使任意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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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3 10:18
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合同的解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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