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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湖南-株洲 07-30 13:20  悬赏 0  发布者:龙。。。。 给我留言  回答:(3)
县政府征收在我们的土地之前,我们引进了一个砖厂,已经开了七年,现在这个砖厂和我们的土地一起征收,但我们现在和这个砖厂的和约还差14年没到期,而砖厂每年给我们一年的费用是5万元,14年就是70万,请问我们老百姓有权要回这70万元吗?
土地征收有没有资源费,请问这个资源费是归老百姓所有还是归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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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30 13:29
根据最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机关只负责补偿砖厂停业期间的损失,你们要未到期的租赁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追问:

那资源费呢??

回答:

土地征收费用里没有资源费,只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

追问:

什么叫补偿费??什么叫安置费??

回答: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安置补偿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追问:

现在老百姓不肯征收,上面的征收费用款已经到了村里,老百姓不肯接受,原因就是相差这70万元,你觉的老百姓现在该怎么做??

回答:

只能接受现实,因为没有资源费的。

回复时间: 2011-07-30 17:11
我国法律对于资源费没有规定,政府征收是政府规划项目中的实施步骤,对你们的14年中的期待权应该是很难要的回的。
回复时间: 2011-07-30 20:07
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这就更加验证了博弈的技巧与力度。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博弈中的王牌则是调查对方拆迁手续的合法性,政府部门是否在依法行政。这是对方的痛点也是难点。这也是我国公民促进行政法治的光荣历程,被拆迁人在争取到应得利益的同时,更是为我国的法治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拆迁征地的手续审批往往涉及多个多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作为一般公民的被拆迁人没有这个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去调查相关材料,即便是一般的律师也不懂这方面的业务与技巧。因此建议聘请专业拆迁征地行政诉讼律师介入维权,共同为我国的行政法治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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