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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拥有楼顶的空间所用权?

上海 07-30 15:44  悬赏 10  发布者:OZP7520 回答:(1)
我家现有一栋私房共计三层,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均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现已经去世了未办理过户,土地是集体所有制),我和母亲分别居住一二楼,三楼卖给亲戚居住(他只承担了三楼的费用),房子是93年建成的。94年建有一个隔热层占总面积的2/3,现由住三楼的亲戚占有,由于年久楼顶漏水,需要维修,我与亲戚协商共同维修他不同意并且在三楼楼梯间安装一防盗门,说楼顶的隔热是他的,他想以维修隔热的名义,把隔热占为自己所有,请问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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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31 09:55
他不合法,楼顶的空间所有权归属于三层楼产权人共同所有,不是单独买卖的。他安装防盗门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侵犯了你的物权权益,可以要求他立即停止侵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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