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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动手打人是不是犯罪?

广东-惠州 07-31 00:45  悬赏 0  发布者:LPY216 给我留言  回答:(1)
对方先动手打人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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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31 01:07
1、轻微伤是殴打他人,治安处罚。
2、轻伤、重伤是刑事案件,应当负刑事责任。
追问:

如果对方不肯赔偿医疗费,地方的公安局又包庇对方,应该要怎么做?对于法律知识很不了解

回答:

民事赔偿是起诉法院解决。
打人的事情继续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不处理,可以依法投诉。

追问:

如果要起诉到法院一般要多长时间,费用是多少?

回答:

1、期限。一般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一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费用,刑事案件没有诉讼费用。但是,民事赔偿部分有费用,原告先垫付,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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