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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人酒店登记名称还是业主?

 07-31 04:43  悬赏 0  发布者:bh-wj5……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北海 回答:(3)
我价格部门对不明码标价的某海鲜门店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也不起诉.我价格部门依法向基层法院提请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该法院在受理了我价格部门申请书后,以我价格部门提交的申请强制执行书中所申请执行的对象错误为由,对我单位下达了不予执行的裁定书!
因为我价格部门提交的申请强制执行书中申请的当事人为某海鲜门店,而不是民法通则中的业主(法定代表人).
请问该法院的裁定有依据吗?
谢谢
问题补充:
我价格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可能有权复印到该海鲜门店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也不可能在过后能了解到该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状况或其它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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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31日 08时58分
法院的做法并无不当,因为该海鲜酒楼属于个体经营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能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受到处罚,你应该以该酒楼的业主为被申请人(注明系该酒楼的业主),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去打印该酒楼的电脑咨询单,上面有业主的详细信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31 07:37
答:执行主体为门市部或者门市部负责人的财产,不是业主。
回复时间: 2011-07-31 11:50
要看具体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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