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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拿掉本网页事宜

广东 07-31 14:57  悬赏 0  发布者:formol……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当事人姐夫,侨居海外,在偶然机会搜索看到此网页,心里相当不痛快!也对国内人权的践踏充满担心,因此要求在国内姐姐给你们发函要求拿掉本网页,孰知 贵公司却以需要原审法院签发同意书始可取消介词拖延,经与原审法院联系,得到答复是你们将个人隐私资料投放公开网上,事先未经法院或本人同意,事后又介词推诿蒙混,明显已经涉及侵犯隐私的刑事犯罪,作为宣传法律的专业网页竟然如此法盲,知法犯法外又持“无知者无畏”的思维推诿自身犯罪事实,企图以不达标的虚假法学素养来蒙混过关、欺瞒年幼无知的当事人,当事人年幼不经事偶犯错误,不给年轻人机会悔改,竟然蓄意再度造成二次伤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当事人将保留追诉权力,除了正告 贵公司钧座予以高度重视,立即撤下该网页外并给以原审法院以及当事人正式函件道歉,否则为维护法律、法院的无上尊严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将正式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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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31 15:15
你好,建议你直接联系网络提供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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