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吴健弘  李仁红  李晓航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纠纷

上海 12-14 15:21  悬赏 0  发布者:竹叶青096 给我留言  回答:(5)
1、公司因为经济不景气,如果给员工放三个月假,工资减半,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劳动者应该怎么和企业协商,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那一条
2、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吗?(在公司      工作六年了)怎么协商才对自己有利。依据劳动法那一条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4 15:25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5-12-14 15:37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5-12-14 15:51
放假三个月中的第一个月应该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发放;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一定难度。
回复时间: 2015-12-14 15:58
1、第二月开始不能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
2、可以不接受,继续上班;
3、可以。
回复时间: 2015-12-14 16:3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30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