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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咨询

广西-梧州 07-31 18:06  悬赏 15  发布者:745942……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们是一对未婚夫妻,没订婚没结婚没登记。但有一个孩子未满五个月,他在外面有了女人,他说不要我,只要孩子,但我说孩子不会给他。他该不该赔偿?赔多少?每个月的生活费给多少?孩子会不会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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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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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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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01 20:32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31 18:44
你好,你的问题实质涉及同居关系非婚生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的问题。
  首先,在法律上,你们不是“一对未婚夫妻”,也未构成事实上婚姻关系,目前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实质上你们的行为是属于同居关系。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同居关系双方离异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综合考虑(经济收入、教育水平、个人品行等)对抚养权作出判决。
  第三、关于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及方式: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支付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第四、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分割: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不存在所谓赔偿"青春损失费”、“过错费”的赔偿项目,
追问:

这么说,我是不能向他要赔偿是吗?

回复时间: 2011-07-31 21:25
1、关于赔偿,依据你们的情况从法律上不能得到支持,但法律并不禁止,双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可以适当赔偿。
2、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由你们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到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8-01 09:35
除非你们私自协商他愿意给,不然起诉至法院很难获得支持;孩子的抚养费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他按月或一次性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8-01 19:27
你好!
二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都会判归女方的,你不用担心。你可以要求男方给付小孩的抚养费!
具体你可以通过电话或到我律师办公室来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8-02 20:10
二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都会判归女方的,你可以要求男方给付小孩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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