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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动迁的问题,上海市府71号令41条规定征收房屋应该先补偿后搬迁

 12-15 19:22  悬赏 3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你好,关于动迁的问题,上海市府71号令41条规定征收房屋应该先补偿后搬迁,但现在动迁公司给的协议是搬迁后六个月才能拿到动迁款,关于这点是否合法,请帮忙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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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黄浦区]
  • 孟海律师
  • 电话:18721608536
  • 97779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0时11分
是该征收基地统一补偿标准吗
追问:

动迁组给出的协议是格式的,全体居民都一样,但我觉得协议本身不符合71号令,是否该协议违法呢?

回答:

该操作方式确实不妥,建议向主管部门依法投诉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正在投诉,如需更进一步起诉的话,会联系您进一步咨询,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5 10:29
1、征收补偿款是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征收单位有可能是担心被征收人拿到钱不搬的情况,所以若你能核实到动迁款已经专户存储、是可以先搬离的。
2、建议向区政府核实情况。
追问:

我的意思是我们居民能不能依据71号令,先拿到补偿款以后再搬迁,根据动迁组的协议,我们要搬迁后六个月才能拿到钱,太晚了,我们担心这六个月里房价又上升

回复时间: 2015-12-15 19:27
你有异议可以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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