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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及儿女的所有权?

陕西-宝鸡 08-01 15:58  悬赏 0  发布者:RKZ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结婚快三年了,一直以来夫妻间就有所矛盾。至今走到了各走各的地步,我们还有个宝宝,也一岁多了。孩子她不管,说没能力,我也就那微薄的工资。本来在5月份我们已协议好,等我7月辞职回家后好好过日子的,就因为我晚回来几天,没有跟她及她的家人打招呼而造成了今天的结局,我与我父母去她家好多次,她们一家人至今保留离婚的意见。我看到父母的苦苦哀求,我的心都碎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因为我父母的意见是坚决不同意我离婚,因为我们还有一个儿子。怕他可怜。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弥补我及父母的损失,希望您能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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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1 18:0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如果孩子判归你抚养,抚养孩子是她的法定义务,她不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8-02 10:06
你的问题中看不出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决定离婚才有必要再进行后面的回答。
回复时间: 2011-08-02 18:27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若有其他法律疑问,请电话咨询.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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