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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执行后有无观察时间问题。

上海 12-16 09:22  悬赏 25  发布者:wangqu……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家中阳光房在相邻权民事诉讼案中败诉,已按照法院判决自行拆除;但是因特殊情况,阳光房需要重新搭建,新搭建的阳光房造型、尺寸及角度都与前案不同,和执行法官沟通时,法官好意提醒被执行有6个月的观察期,6个月内如果我再次搭建,原告可以不通过新的司法程序,直接申请原案件执行。请问:

1,被执行有6个月的时效,如何理解?是法院执行期一共6个月,还是说在我已经执行的基础上,再看6个月?

2. 我二次搭建阳光房时,功能虽和原案件一样,但尺寸、造型已经发生了改变,在原告申请再次执行时,我是否可以申请要求另案处理?

3. 在问题2的基础上,我再次搭建阳光房时,已经远离了邻居,不会再因原案件中过近的距离产生相邻权侵害,假使,法院认为功能性和原案相同,但是是否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检测,或做另案处理?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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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6 10:38
您好!如已执行判决,且新方案不影响对方采光,就可以的。若不符合判决标准,在规定时间是可依判决执行,如果是新的案件,是需要另案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5-12-16 18:27
如是违法的建议不要再搭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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