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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样维权

天津 08-02 13:22  悬赏 0  发布者:hMB6402 回答:(8)
别人欠我三十多万不换,他只有一套房子,买的时候没过户只有买卖合同和交款收据,他把买卖合同和交款收据给了我说是抵押。现在他不还钱,又找不到人,我拿着这些手续和欠条找到了原房主,经商量他把房子过户给了我,房产证写上了我的名字。那么接下来我应该怎样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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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02 22:57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8-03 00:03
可以诉讼确权。
回复时间: 2011-08-02 14:49
房子已经过户给你了,还起诉干嘛,房子不值30万可以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8-02 15:58
房子价值多少?不足30万吗?
回复时间: 2011-08-02 16:14
1、如果房子现在的产权手续齐全你不需要起诉。因为你的债权因你行使抵押权而消失。
2、如果房子的现价已够30万,你要考虑以后其他风险(可能有些麻烦)。
3、如果房子的现价不足30万,你可能也没有再追讨的机会,原因同样是你已经行使抵押。
4、当然具体要看你与债务人的具体债务发生的情况和抵押关系产生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1-08-02 17:27
如果房产已经变更到你的名下了,应该能抵偿这三十万了,你还起诉干什么啊。
回复时间: 2011-08-02 22:45
抵押无效,能否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你需要具体分析全部资料。
回复时间: 2011-08-02 23:24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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