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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

北京-房山区 12-17 09:01  悬赏 0  发布者:630542…… 给我留言  回答:(13)
有农村宅基地一处,是爷爷的名字,但于早年去世,此宅基地一直由我父亲我们一家和爷爷居住,现在由我父亲和母亲居住,此宅基地在爷爷在世的时候由我父亲全额翻建,爷爷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除了我父亲,其余两人户口也都不在此地,现在面临拆迁,其余两名子女有权继承吗?如果有权继承的话,是继承拆迁款的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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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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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17 09:03
您好,子女有继承权,建议协商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2-17 09:10
您好,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5-12-17 09:13
您好!其余两名子女是有权利继承的。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其余子女可在土地补偿部分进行继承,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5-12-17 09:05
您好!其他子女无权继承。欢迎来电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的补充: 2015-12-17 09:56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能继承,您爷爷已经去世,宅基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房屋是您父母出资所建,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款属于您父母,区位补偿款属于本村村民,其他子女不是本村村民,不能取得区位补偿款。
回复时间: 2015-12-17 09:30
你好!宅基地属于您的爷爷,虽然是您父亲全额翻建但是爷爷的其他子女在爷爷去世之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仍然享有继承权。在分割遗产的时候您父亲可以主张按照翻建的资金以及增值部分多分。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2-17 09:38
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屋是你父母出资建的,所有的拆迁利益都应归属于你父母,不属于你爷爷的遗产,他们无权继承分割。
回复时间: 2015-12-17 10:41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委托律师,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5-12-17 11:28
您好!只能在你爷爷的财产范围内主张相应权利,如果你父母可以证明自己全额建造,属于你爷爷的财产范围就很少了,如果拆迁是按人口进行补偿,你爷爷应该就没有补偿份额了,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继承。
回复时间: 2015-12-17 11:43
子女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5-12-17 12:15
您好,如果没有遗嘱,是有权利继承的。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5-12-17 12:30
子女有继承权,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5-12-17 22:02
需详细了解拆迁政策,重置成新款归你父母应该问题不大,区位补偿和其他拆迁利益会有争议,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2-19 13:01
无权继承,北京京云律所征地拆迁律师团,详情可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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