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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溺水身亡

山东-临沂 08-03 12:47  悬赏 20  发布者:379446…… 给我留言  回答:(4)
专家好!
年龄26男性
不在上班时间,和两个朋友去河里捉鱼不小心溺水死亡,厂方和那两个朋友应承担那些责任,厂方是否应支付就业补助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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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3 13:15
非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
两个朋友如有过错,承担责任
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8-03 14:03
非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
两个朋友如有过错,承担责任
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8-03 14:32
山东省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一、丧葬费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一次性救助金

  企业职工死亡时上一年度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三、供养亲属困难补助金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青岛七区标准)、250元(青岛五市标准)、220元、200元、180元,
回复时间: 2011-08-04 10:07
如果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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