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陈皓元  刘海鹰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网络犯罪咨询(一定靠回呀)

湖北-武汉 08-03 16:53  悬赏 10  发布者:疲惫狠不堪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个人私事原因某人在我QQ空间多次将我以及家人辱骂,其类容不堪入耳,并被很多朋友看见,其次该人盗取我的另外一个QQ号将网名改成攻击我名字的类容,现在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了,我不知到她这样做是否构成犯罪,我应该采取怎样的防范措施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3 16:54
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追问:

因为此人在我空间里辱骂的类容相当不堪,当时已将该类容删除,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途径可将已删除的类容找回,我并不想要求此人对我进行民事赔偿,只希望以此证据打消她对我的再次攻击,因为我已经将空间保密了,但此人继续用短信进行辱骂。我的生活已全部被她扰乱。。。

回答:

用手机给你短信辱骂也不构成犯罪的。

回复时间: 2011-08-03 19:14
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1-08-03 21:18
如能确定是对方所为,给你的现实生活中的名誉造成重大影响,可起诉要求赔偿名誉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8-04 10:51
如果侵犯你的名声,可以想法院按侵犯名誉权起诉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南京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180
陕西 西安
人气:145898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72
山东 东营
人气:2528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49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