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妇女被离婚时,法院要不要根据这个法律来判决?

江苏 12-18 19:59  悬赏 0  发布者:被离婚的女人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套住房和一个小商铺(没有下水管道)价值相当,南京市浦口区法院无视被离婚的女方在南京没有住房的实际情况,无视大量证据证明是女方辛辛苦苦创造了一切,无视男方早有预谋地转移财产的事实,把女方在南京的唯一住房判给了在南京有二套住房的男方,让女方在没有任何设施的半地下室商铺里居住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8 20:17
这是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苏州
湖南长沙
山东潍坊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242
江苏 苏州
人气:8507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1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