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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体校老师)冲入某商店有意伤害,并在外辱骂

甘肃 08-04 10:05  悬赏 0  发布者:多愁善感1 给我留言  回答:(1)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内
时间:2011年8月3日晚10点  20左右
事件:当日下午大约17点40左右,顾客(体校老师)在某商店购买黑兰州3盒,顾客当时要求购买1字头黑兰州,因当时商店老板有事不在,由大女儿代看商店,因大女儿对其烟并不是很了解,顾客当时讲"3字头的烟呛,让代看商店的大女儿取1字头的"由于大女儿对其烟不了解,当时顾客也没对其说什么,只是给了钱就离开了.
   大约在晚上22点20分左右(老板已进入店内)顾客(体校老师)进入商店首先要购买两盒黑兰州,拿到之后,说“这是1字头的,下午我买的时候为什么不给我1字头的烟”商店老板娘解释说:“下午我们出去了,没在店里是我的大女儿在代看,由于我把放高档烟的柜子都上了锁,所以她开不了柜子不能把所有的黑兰州烟都拿出来给你看。”这时顾客说:“对这件事我很生气”由于声音过大,被正在里面睡觉的老板听到,于是老板说:“如果你觉得这烟不合适的话,可以给你退”这时顾客(体校老师)便直接冲入商店内部准备对其老板殴打,被其同伴(两人)拉出商店,在商店外顾客(体校老师)大声辱骂,由于顾客是体校的老师,老板不敢出去所以只能躲在商店内拨打了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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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4 22:21
1、对于对方的行为表示愤慨。对方身为老师,如此知法犯法不能言传身教。应当受到法律惩处。
2、向110报案。对方寻衅滋事可以行政拘留。打人应当民事赔偿。轻伤以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以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可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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