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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

陕西 08-04 11:47  悬赏 0  发布者:ganga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跟我女友2002年认识,当时她只有17岁,现有一个3岁的女儿。她父母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父母病多没经济来源,她也未上班。一切开支都由我一个人负担。财产:现租房住,只有一辆教练车。由于她在网上认识你一个上海的男的,他提出要和我分手。我希望孩子由我要不让她付任何费用,但是她要孩子让我给抚养费。请问像这样我需要付些什么,财产她能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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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4 11:48
财产可以分,抚养费也要给。
回复时间: 2011-08-04 12:4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如果孩子归她抚养,你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5,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有没有其他证据的,平均分割。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8-16 15:22
你好!三岁以下一般由母亲抚养,三岁以上需综合分析,若孩子跟你女朋友,你需支付抚养费,财产需区分财产的取得时间及来源,才能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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