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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北京 08-05 12:18  悬赏 5  发布者:dZx8922 回答:(10)
宅基地是给父辈的,父辈和3个子女共同建了8间房屋,若干年后一子把8间房翻建,登记宅基地使用证时登记的自己的名字,当时父辈还健在,其他人的户口也在此,请问他们是否有使用权?8间房屋的材料也用在了新房的建设中,其他子女也出力,出钱买了部分材料,请问他们还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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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05 15:16
您好,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你的名下,他人没有使用权,他人不能继承,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8-05 12:24
宅基地使用权证是一子的名字,房屋翻建人也是该子的情况下,不属于继承的房屋,但其他子女的出资等应予返回.
回复时间: 2011-08-05 12:24
可以拥有使用权,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8-05 12:50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宅基地经过你的翻盖,且登记在你的名下,他人没有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8-05 14:00
宅基地上建的八间房屋不占有房屋的子女可以析产继承。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沈晶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8-05 14:08
可以析产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8-05 14:48
可以拥有使用权
回复时间: 2011-08-05 17:01
可以拥有使用权
回复时间: 2011-08-06 08:07
不是继承,是析产,八间房屋属于大家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06 21:52
可以要求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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